精神契約 讓我們懂得什麼是精神契約 一九三五年的冬天, 是美國經濟 最蕭條的日子。。 有一天, 紐約窮人居住區的 一個法庭上, 正在審理一個案子。 被告席上 站著一個衣衫破舊、 滿面羞愧的 年近六旬的老太太。 她因偷盜 麵包房裡的麵包 被麵包房的老闆 告上了法庭。 法官審問道: “被告, 你確實偷了 麵包房的麵包嗎?” 老太太低著頭 囁嚅地回答: “是的,法官大人, 我確實偷了。”。 法官又問: “你為什麼去偷麵包? 難道是因為饑餓嗎?”。 老太太抬起頭, 兩眼看著法官,說道: “是的”,“我雖然饑餓, 但我的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, 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”。。 接著又說: “我不能眼睜睜 看著他們餓死。 他們還是一些小孩子呀。” 老太太的話剛說完, 旁聽席上響起 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。。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, 嚴肅地說道: “肅靜! 下面宣佈判決:” 法官面向老太太: “按法律你有兩種選擇, 即處以十美元罰金 或是十天拘役。” 老太太為難地說: “我若有十美元 就不會去偷麵包。 我願意拘役十天, 可我那三個孫子誰照顧呢?”。 這時候, 旁聽席上站起一位男人, 面對老太太鞠了一躬說: “請你接受 十美元的判決吧。” 說畢,他轉身面向 旁聽席上的其他人, 掏出十美元, 摘下帽子放進去。 又接著說: “我是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, 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, 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, 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 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。”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訝了! 片刻,所有旁聽者都起立, 每個人都拿出了50美分, 放到市長的帽子裡, 連法官也不例外。 按法律, 老婦人偷竊麵包被罰款, 與外人何干? 可拉瓜地亞說得明白—— 為我們的冷漠付費。 他還告訴我們, 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, 人來到這世間, 作為社會的動物, 是訂有契約的: 物質利益的來往, 有法律的契約; 行為生活的交往, 有精神的契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