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我們懂得什麼是精神契約

一九三五年的冬天,
是美國經濟
最蕭條的日子。。 

 有一天,
紐約窮人居住區的
一個法庭上,
正在審理一個案子。 

被告席上
站著一個衣衫破舊、
滿面羞愧的
年近六旬的老太太。 

她因偷盜
麵包房裡的麵包
被麵包房的老闆
告上了法庭。 

法官審問道:
“被告,
你確實偷了
麵包房的麵包嗎?” 

老太太低著頭
囁嚅地回答:
“是的,法官大人,
我確實偷了。”。 

法官又問:
“你為什麼去偷麵包?
難道是因為饑餓嗎?”。 

  老太太抬起頭,
 兩眼看著法官,說道:
“是的”,“我雖然饑餓,
但我的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,
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”。。 

 接著又說:
“我不能眼睜睜
看著他們餓死。
他們還是一些小孩子呀。” 

老太太的話剛說完,
旁聽席上響起
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。。 

法官敲了一下木槌,
嚴肅地說道:
“肅靜!
下面宣佈判決:” 

 法官面向老太太:
“按法律你有兩種選擇,
即處以十美元罰金
或是十天拘役。” 

  老太太為難地說:
 “我若有十美元
 就不會去偷麵包。
 我願意拘役十天,
可我那三個孫子誰照顧呢?”。 

 這時候,
旁聽席上站起一位男人,
面對老太太鞠了一躬說:
“請你接受
十美元的判決吧。” 

說畢,他轉身面向
旁聽席上的其他人,
掏出十美元,
摘下帽子放進去。

  又接著說:
 “我是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,
 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,
 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,
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
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。”

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訝了!
片刻,所有旁聽者都起立,
每個人都拿出了50美分,
放到市長的帽子裡,
連法官也不例外。

  按法律,
 老婦人偷竊麵包被罰款,
 與外人何干?
可拉瓜地亞說得明白——
為我們的冷漠付費。

 他還告訴我們,
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,
人來到這世間,
作為社會的動物,
是訂有契約的:

物質利益的來往,
有法律的契約;
行為生活的交往,
有精神的契約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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